關于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有關事項辦理的通知
時間: 2025-11-27 08:56 來源: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相關建筑施工企業、人員: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住建部關于印發
一、強化以法人為核心的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執行董事)、 總經理(總裁)、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副總裁)、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總經理(副總裁)、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等,其(不含安全總監)應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管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法定代表人應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A類證書;同時擔任多個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應分別申請取得A類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有其他類別證書需注冊在所屬企業。
二、嚴格落實安管人員配備及數量要求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規定要求配足專職安管人員。專職安管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并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企業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企業不少于4人;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二級以下(含不分等級)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企業施工活動涉及建筑起重機械的,在上述基礎上,至少增加配備1名機械類(取得C1類證書)專職安管人員。
三、加強動態監管,確保企業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持續保持 法定安全生產條件
(一)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核查。如出現安管人員調出企業的,企業應及時增加、補充安管人員,向安全許可證頒發機關申請變更。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如不按要求配備安管人員,特別是“零”人員企業和安管人員工傷保險繳納不及時等情形,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將依法依規實施“暫扣”“吊銷”等行政處罰。
(二)加強安管人員動態監管。對年度內頻繁變動受聘企業的安管人員,住建主管部門(重點監管年度調動4次及以上), 將聯動社會保險管理部門核查,對涉嫌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將依法依規給予持證人員和相關企業行政處罰,確保書證同企、人證合一。
(三)強化政策宣傳貫徹執行。企業應依法具有相應建筑業資質,如資質未在有效期但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住建主管部門將對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注銷。取得B類證書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安全總監應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建筑施工安全類)。其執業資格注冊單位應為承建該項目的同一企業。安管人員同時持有C1或C2、C3類證書的,應受聘于同一企業,不得分離到不同企業,證書變更應同步實施。證書過期失效的,須注銷后方可重新申請。
(四)加強電子證書現場核驗。在監督檢查中,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應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平臺(含手機端APP)、“陜西住建執業證書個人版”核驗個人持證信息。管理部門對于確需提供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相關電子證書的,各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及時更新備查,嚴禁使用核驗結果為“失效”的電子證書。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有效期為3年(即延期后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截至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安管人員在該企業從業滿12個月及以上并按要求參加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且考核合格,安管人員方可依據企業考評結果申請個人證書延期。
本通知所稱證書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員A、B、C類考核合 格證書和特種人作業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本通知中安管人員配備數量要求,自2026年3月26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陜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 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建質發〔2017〕107號)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1月26日